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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以來,士階層的興起,最大限度地改變了農村的政治社會麵貌,士有的變成貴族的門客,有的化為文吏,有的成為散落民間講學主禮的儒生,文吏致仕、門客失意之後,大多也回到鄉間,這是因為自孔子以來,官學下移,鄉間同樣可以有文化,而城市除了作為政治中心之外,在文化上對於農村並無優勢可言,甚至在經濟上也沒有什麽地位,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清代中葉。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曾經談到這一點,他說:“以昆明南呈貢說,縣城裏雖有一條街,但是市集卻不在城裏,而在離城約十五分鍾的龍街。縣城和市集遙遙相望,並不合並在一起。那是因為這兩種社區的性質是不同的,前者是以政治及安全為目的,所以地點的選擇是以易守難攻為主要考慮之點,而後者是以商業為目的,地點必須是在交通要道,四麵農村最容易到達的中心。以太湖流域的情形說,我的故鄉吳江縣的縣城在商業上遠不及縣境裏的鎮,好像震澤、同裏都比吳江縣城發達。在清代,震澤和吳江分縣的時候,兩個縣政府卻一起擠在這荒涼的縣城裏,不利用經濟繁榮的鎮做政治中心,也表現出‘城’和‘鎮’在性質上的分化。”②(費孝通:《鄉土重建》,上海觀察社,1948年,第31頁。)這裏講的鎮就是集鎮,實際上是鄉間的一部分,由於士也有經濟人的屬性,從土地和集市貿易上可以獲取最多的利益,所以文化人在鄉間可以方便地利用自身的文化與智力優勢,使自己從仕途上或者其他途徑得來的財產擴大化。即使在仕途上已經發了大財,沒有這種經濟上的需要,他們更樂意在鄉間居住,因為在那個時代,鄉間乃至集鎮的生活要比某些城裏幽靜而且方便。潘光旦和費孝通統計了清代915個貢生、舉人和進士的出身,從地域分布上來說,來自城市的占52.50%,而來自鄉村的占41.16%,還有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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