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鄉村社會權力和文化結構的變遷 > 章節內容
也許在中國曆史上沒有任何一種統治集團像近代軍閥一樣與鄉土社會如此接近。據說,在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中國出現過大大小小超過1300個軍閥,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是不折不扣的鄉土集合體,是按照嚴格的血緣和地緣網絡建立起來的。同宗、同村、同鄉的關係被視為最緊密和牢固的團體紐帶。北方規模較大的軍閥對於地緣的依賴相對要差一點,但是南方的中小軍閥一旦離開了他們的家鄉,就等於喪失了生存條件。無論南北,軍閥集團的核心層幾乎無一例外地由血緣、地緣最近的人構成。但是,恰是在這樣一種統治者的治下,中國農村呈現出最無序、最混亂的狀況,農村的破產變得變本加厲,農民陷入了極度的貧困化的境地,農村的實際控製者呈現出五花八門的麵貌,有地方精英的鄉村武裝,也有土匪、教門和幫會的頭目。
在北洋軍閥時期的中國中央政府總體上是缺乏權威的。還在袁世凱時代,中央政府要想動一動各省督軍甚至師、旅長幾乎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到了後來,中央政府就成了名副其實的“百裏侯”,政令不出都門,其實隻是控製北京的軍閥手中的招幌,其作用隻是為遍地的大小軍閥提供一個“合法割據”的頭銜。各地軍閥的統治完全依軍閥的個性來進行,講究一點的和有一定抱負的統治就規矩一點,而目光短淺和生性殘暴的則毫無章法,四川軍閥劉存厚居然把田賦征到了21世紀的中葉,而“三不知”將軍張宗昌幹脆就是土匪式的掠奪。但是有一點他們是相同的,就是都強化了地方政權體係,並將之公開地延伸到了縣以下。民國初年各地的縣之下大多設區,區長由上麵委派,或者由縣長委任當地精英擔任,屬於很明確的“政府機關”,縣以下有的是鄉,有的是保,有的是都,不一而足,但頭目都要經過上級政府認可,甚至連最基層的甲、牌長,有的地方都要上麵點頭。地方政權自縣以下,“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皆唯催糧是務……蓋在軍隊高壓勢力之下,不得不然也”。此時的國家政權已經完全喪失了原來的教化功能和社會調節功能,赤裸裸地變成了稅收機器。換言之,國家政權此時已經完全控製在了軍人手裏,政權的延伸伴隨著武力的搶奪,而且隻為軍事機器的現代化服務,清末以來的政權下移,終於走到了它不應該去的地方,脫離了原來的現代化目的,走到了其反麵。
不言而喻,在這樣一種赤裸裸的武力統治下,農民的處境無疑是相當悲慘的,農民從傳統意義上的編戶齊民,變成了任人宰割的農奴。暴虐的地方豪紳倚仗手中的武力,對他們可以想打就打,想殺就殺。湖南漢壽縣第四團防局局長李達材,為一點細故,縱兵打死鄉民曾紀洛,還意猶不足,複將曾的弟媳提到局裏,“裸衣鞭打垂斃”。這些武化的土皇帝的話就是法律,在他們的勢力範圍之內,沒有人敢於違反他們的意誌。但是,也不是說,所有的農民都到了根本無法生存的地步。因為對於各類精英而言,雖然農民的身份多少發生了變化,他們之於統治者的權威性的服從變成了現在的強權性的屈服,但畢竟從某種程度上,農民變成了他們賴以存在和與他人爭雄的資本,或者說有了他們私產的意義,於是,他們或多或少還得讓農民生存下去,在有條件的時候還可能起某種保護作用。然而,必須指出的是,這種所謂的保護是非常有限的、局部的,有很大的隨意性,不僅武裝集團在相互的勢力範圍之外常常呈現掠奪性,而且當集團的首領缺乏遠見和支撐不下去的時候,也會對內竭澤而漁。
本章已閱讀完畢(請點擊下一章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