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2/2)

佃改良三位一體的鄉村改良計劃。由於國民黨在鄉村缺乏起碼的權威,不得不依靠武化和劣化的地方精英來打通上層和下層,實際上等於將它們在農村的統治基礎建立在這些地方精英上麵,鄉村行政係統因而被地方精英所把持。既然國民黨政府賴以推動鄉村改良的主要杠杆——行政手段受製於地方精英,所以凡是損害他們利益的所有改革自然無法推行。


土地整理的意思就是重新丈量核實全國的田地數目。這項工作顯然是與田賦整頓密切相關的。自清末以來地籍的混亂和地冊的散失,使得任何一項涉及鄉村的改革都障礙重重,地方精英也正好上下其手,渾水摸魚。為了此次土地整理,南京政府專門成立了地政機構,動員了大批學生來參與清查丈量土地,結果卻收效甚微,連南京眼皮底下的江浙兩省十年清查的結果,不超過全部土地的五分之一,其他省份幾乎就等於零。


田賦短收是困擾清末以來曆屆政府的老問題,原因大家都清楚,無非是地方豪紳的隱田不報和拒不交納,還有地方各級官吏經手中飽以及直接征收人員的上下其手。這兩個原因實際上是一個,都是地方精英尾大不掉的問題。問題是既然南京政府要依靠他們,就不可能阻止他們收取好處,拋開曆史的慣性不說,僅就當時而言,地方精英也自然會將這種“非法”的收入當成應得的報酬。所以,盡管國民黨中央和省政府花了不少力氣,下了如山般的文件,田賦整頓還是毫無起色。20世紀30年代初,厘金取消,省級以下的政府開支隻能依賴田賦,田賦整頓無望,於是為了應付日益增加的開支,隻好加捐增稅(大幅度增加田賦附加),最後又都落到農民頭上。


三項任務中最難的就是租佃改良,基本上屬於與虎謀皮。既然前兩項都中途流產,那麽這項改革的命運可想而知。南京政府雖然曾於1929年、1930年和1932年接連頒布“二五減租”法令,但隻有少數省份看在中央政府的麵子上還能提及這些法案,但根本就沒有實行,多數省份甚至連提到都懶得提,真正付諸施行的隻有浙江一省,最後也隻能在雷聲大雨點小的鬧劇中收場。最後國民黨政府在抗戰前10年的農村改良,隻能縮減為點滴的技術改革,比如改良農作物品種、水利和道路的維修、興辦農業信貸合作社等,即使這樣的技術改良,除了少數由外國人和中國學者參與的極個別實驗之外,往往被地方精英把持,最後也變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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