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鄉村社會權力和文化結構的變遷 > 章節內容
江南地區實行新的“鄉村自治”,從政府意圖上講雖然說不上有什麽成效,但在名義上卻多少有助於古老的“自治傳統”的保留。在國民黨統治的中心地帶長江三角洲地區,有著幾百年發達的商品經濟,同時也有著比較完善的鄉紳“自治傳統”,而且,自南宋以來,這個地區的文風一直很盛,不僅有著悠久的學術風習,同時也擁有明清以來最多科甲之士。盡管進入近代以來也同樣遭受軍閥政治的磨難,但畢竟所受戰亂之害相對要少,傳統的遺風尚有留存。所以,當實行新的村製的時候,借助“鄉村自治”的招牌,類似傳統鄉紳的威權行使方式也得到了某種程度的刺激而有所激活,浙江的“鄉村自治”之所以更多地尊重鄉紳的意誌(盡管這些鄉紳已經有些變質),顯然是由於鄉紳自治的方式在那裏還相當有效。而與浙江北部同屬一個文化區域的蘇南地區,也有類似的情形。地方精英沒有其他地區武化和劣化得那麽厲害,他們相對來講要多一點“文化顧忌”,當上頭要拿他們開刀、損害他們利益的時候,他們的反抗往往采用隱蔽的方式,但卻一樣有效。由於這些地區相對比較富庶,階級關係自然不那麽緊張,傳統或者類傳統的農村結構留有更多的殘餘,國民黨政府的鄉村自治雖然本意是強化國家政權對基層的控製,但由於打著“自治”的招牌,而且推行得十分馬虎,所以對鄉村的損害並不大。費孝通先生的著名的《江村調查》,考察的對象是太湖邊的開弦弓村,此村在費進行考察時(1935年)並未被納入保甲製中,因此還是江蘇實行“鄉村自治”時的村製,費在調查中提到了村政府和村長。按說此村人口有1400餘人,如果按滿百戶即可設鄉的規定,無論如何應該是一個鄉的建製,可能由於這是一個完整的自然村,所以人們習慣上依舊沿襲傳統的稱謂。費的調查提到,此村的老村長姓陳,是位前清的秀才,到城做過館(家庭教師),民初曾當過村裏小學的校長,當村長後,“根據不斷改變的行政係統的任命,他得到了各種正式的頭銜”,也可能被任命為“鄉長”。據費說,這位老村長在村裏很忙,也有很高的威信,但家境也很不錯(雖然不是最富)。
本章尚未完結,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