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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地方自治來說,國民黨政府對於保甲製的推行可謂不遺餘力,各省區紛紛製訂計劃,分段限時實行,省級大員親自出馬,巡回督導,有的地方還開辦保甲訓練班,分批培訓保甲人員,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再配以“新生活運動”,往往顯得聲勢浩大,熱鬧非凡。但是,從總體上看,終國民黨統治之世,保甲製依舊辦得有名無實,基本上是官樣文章。據朱德新研究,屬於最初興辦保甲的河南省,保甲製的辦理隻是存在於官僚機構的計劃中,履行的公文裏,各級政府往往將精力都花在了製定漂亮的規劃上,隻要有了規劃,再有一點專供上級參觀的保甲“樣品”,一切就算大功告成。而實際的保甲製,除了將原來的村閭長換個名字,叫做保甲長,甚至連最基本的戶口清查都沒有做到(朱德新,1994年)。據日本“滿鐵”當時進行的頗為認真的調查,直到抗戰爆發,河南省以及全國的保甲,基本上是虛應故事。前麵提到的陝西商州的那個村莊,村民為了圖“方便”,就可以將甲的建製隨意合並,而上級政府也隻能睜隻眼閉隻眼裝不知道。1934年,熱心推進保甲製的聞鈞天評價此前的保甲建設時說:“故各省奉行保甲,成績卓著者少,成績不良者多;條擬虛文者多,循實遵行者少;拘泥古法者多,運用古製者少;遵行官治或紳治者多,參酌現代民治精神者少;大綱方案之決議者多,細而實施之考核者少;認識保甲局部之意義者多,建樹保甲全部之規模者少。且地方與地方,各不相謀;中央、省、縣、區、閭之間,脈絡亦互阻滯。遂致精神渙散,形式差池,皆為不可掩蓋之事實。推其緣故,實由於組織之無定則,訓練之無方針,人民與政府之未能合力,即如通權變達之處,亦毫無所遵循;既善於以意為之,自我作古,而又不詳加推究,隨勢革新,無怪中樞政令頻頻,而地方虛應故事如昔也。”兩年以後,有人發現情況更糟:“整理保甲,迭經省府定有方案……究其實際,各項章則,上級政府之設計,苦心焦慮,製成大觀,不過低級機關檔案上添一陳列物耳。……省府即以之轉區,區長再令而下之,則石沉大海,有去而無返。區長逼無可逼,隻得閉門造車,敷衍上令。在保甲職務者……非借惡霸勢力,魚肉鄉民,即持巨族力量,壟斷一切。其主任保長之權利,絕不肯放棄,於是優秀者皆退避三舍,而不與為伍。……有劣跡之主任保長,雖欲去之而不能。”可以說,保甲製的推行,對國民黨來說是徹底的失敗,不僅沒有實現最基本的功利目標——消滅中國的共產主義勢力,反而使國民黨喪失了改良鄉村的最後機會。
保甲製的失敗,固然說明了國民黨政府社會動員能力的孱弱,政府效率之低下,但這種製度推行的失敗,原因卻相當複雜。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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