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2/2)

,使其於團務推行上有加強效率之可能,施行以後,縣長得一軍事人才為之佐理政務,可謂至善。唯權責不明,往往發生推諉、掣肘、武斷等弊。”按他的說法,縣裏的秘書在行政才能方麵也比那武職副縣長強,所以萬萬不可讓副縣長代行政務,有了副縣長之後,“則互相傾軋,意見橫生,權利則相爭,過失則相諉,更為勢所必至之事”。由此可以看出,當時在省政府主持這項工作的人對此有多麽的憂慮。


顯然,依賴舊的地方精英來整頓民團,進而整天頓鄉村政治是行不通的。廣西地處邊遠,經濟文化落後,清末民初以來興起的地方精英素質比較差,勇於私鬥,怠於公務,而且與土匪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獨立和離心傾向較之江南地區大到不可以道裏計。任何對他們的遷就,都隻能強化他們在鄉村社會的權力,並使之合法化。要想改善農村狀況,強化對農村的控製,隻能打破廣西現有的鄉村權力結構,在新的農村權力體製下,形成新的農村武裝。


然而,對於桂係來說,他們在農村麵臨的幾乎與蔣介石的南京政府是同一個問題,由於清黨的結果,使得他們失去了與農民聯係的中介,而且同樣陷入了一個怪圈,要反共就必然站在鄉村豪紳的一邊,如果損害了豪紳的利益就等於否定了自己的反共立場。可是,桂係和南京政府一樣,都意識到了現實農村問題的緊迫性,也知道不恢複農村經濟,解決絕大多數農民的土地問題,他們就難以使自己的“國家事業”獲得成功,農村改革必須有大的動作不可。所以他們不約而同地陷入了一個兩難的困境,明知地方精英靠不住,還不得不依靠,至少,不可能完全將他們逐出鄉村政治的舞台。不過,桂係由於堅定的反蔣立場和比較開明的務實態度,因而吸引了一大批國內一流的人才為他們出謀劃策,因此,他們的農村政策在改變農村權力結構方麵應該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對地方豪紳傷害不大,但的確注入了一些新鮮的因素,建立了一個不同於以往而且比較新的鄉村政治權力架構。


他們的方針是“行新政,用新人”,所謂的新人就是年紀要輕,思想要新,不能守舊和腐朽。采取的辦法是培訓新人,用黃旭初的話說就是“用人的程序應分五個階段,而以培養為第一”。具體辦法就是開辦“民團幹部學校”和“民團幹部訓練隊”(後來改為地方建設幹部學校和地方建設幹部訓練班),“飭各縣揀選現任鄉鎮村街長副之資格年齡,與規定相符者,並考取曾受中小學教育之青年”,年齡一般限於30歲以下,前來培訓,每期半年,畢業一期輪換一期。“除軍事學外,並授以政治教育,實業衛生等科學,以切於其本職及兼職實用者為主。”後來為了讓這些人勝任國民基礎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的職務,還教一些教育學的知識。這項訓練新人的工作雖然自1931年就開始了,但形成一種固定的製度還是1933年左右的事,由於此事肇基於訓練民團軍官,故在很長一段時間裏,一直沿用民團訓練的名義,其實早已超出了民團軍官培訓的內涵,演變成了廣西的鄉村行政幹部培訓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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