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2/3)

中的黨組織。雖然按蘇俄蘇維埃的原意,以及後來蘇維埃的組織法,黨對蘇維埃的領導是要通過蘇維埃裏的黨團進行,但在現實中,沒有什麽人了解黨團的含義,更談不上如何運作。蘇區的黨組織一般是縣、區設黨委,鄉村設支部,基本上有蘇維埃的地方,都有黨的組織。黨政關係混亂的最主要特征是黨包辦政府,“蘇區一般的自上到下形成一貫的黨包辦蘇維埃工作的錯誤路線,蘇維埃好像是黨公開活動的形式,蘇維埃工作經常照轉黨的決定,這樣就把政權機關群眾意義抹殺了,失卻了政府工作能力,現在一般的政府經常不開會,不計劃工作,隻是個把主席、秘書在機關裏發發信件,招待來往行人,很少計劃和執行政府本身一切工作,而且因為各級黨部包辦政權的結果,使得各級政府工作係統無法建立,形成各自為政的狀態,下級政府不能經常向上級政府報告,上級政府也就不能指導下級工作”。這種情況已經普遍到了俯拾即是的程度,連蘇區正式向中央的報告也不能不承認:“各級政府都成立有黨員,由各級黨部指揮,但是政府不健全的很多,黨團不健全也很多,所以好多事情都由各級黨部解決,由政府會議議決通過執行,但有好多政府的事情是黨部代替了,就是西南政府也是好些,所以引起政府人員的不滿意,又如儒行區黨部我實際見到的就是殺,一與黨無關的犯人都要來問過黨部,黨部說殺,由政府出一布告就殺,還有更小的日常事情農民都要求來黨部決定,因此使群眾認識黨部而不認識政府……”但這種情況對當時的蘇區政府工作影響並不如我們現在想象的那麽大,當時蘇區黨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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