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2/3)

水”(叛逃),鄉村蘇維埃主席與國民黨區域來的反革命一起喝酒,“守望隊靖衛團暗藏卜殼來蘇區群眾大會中偵探,而群眾知道不捉”的現象。


蘇維埃政權是按新型的革命理念建立起來的農村權力體係,但並不是一旦確立了階級觀念的劃分標準之後,農村原有的權力結構就全盤瓦解了,一切都以階級界限來安排秩序和等級。原來的家族係統,地緣觀念還會以另外的形式體現出來,家族和地域的權力紛爭也依然會在農村黨、軍隊和蘇維埃內曲折地得到反映。還在湘贛邊區的時代,一份來自蘇區的報告曾抱怨說,“黨的組織,每每一個鄉村,一個支部,開起支部會來簡直就等於家族會議,蘇維埃的組織也是一樣,邊界工作的作(做)不起,這是一個主要原因”。農民黨員在鄉村發展組織,基本隻能沿著自己的親族血緣係統進行,因為在那個時代,農民除了血緣和地緣關係之外,很少可能有其他關係,聚族而居的村莊,發展的黨員隻能是本家,至多有點表親和姻親。即使是幾個族姓合聚的村莊,農民黨員選擇發展對象也會更多地考慮家族血親關係。在這種情況下,蘇區地方的蘇維埃政權(尤其是區、鄉、村三級)就不可避免地會帶上家族權力分割甚至紛爭的色彩,多個族姓之間與同姓的各個宗族分支之間,原來的權力分割與平衡或者紛爭,並不會由於都屬於共產事業而消退,而且,在某種情況下,由於原來的家族精英群的退出,換上以黨員為主體的新人,往往會因能力等方麵變化的因素而導致新的權力分配。權力的分割直接意味著利益的分割,在開展土地革命這樣大規模利益轉換和再分配的時期(紅軍時期的農民分配土地大多是以鄉為單位的),家族對鄉村權力的份額直接會影響到該家族的利益以至於每個農民家庭的利益。這種似乎難以避免的家族紛爭,勢必會影響到蘇區的工作,甚至使其“作不起”。


同樣,就像傳統社會地緣關係會在鄉村權力結構中占一點份額一樣,地緣關係和意識也影響到了蘇維埃政權,由於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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