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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末民初以來,由於中央政權的虛弱,地方秩序的紊亂,中國的政權體係呈現出極度的發散的狀態,中央政府號令不出都門,即使是控製了中央政府的軍閥,也難以“挾天子以令諸侯”,凡是大一點的軍閥,其部下或多或少都有些獨立性,隻有靠自己嫡係部隊的武力威懾,才能控製局麵,有時,即使是自己一手提拔起來的親信,在獨當一麵之後,也有可能背叛脫離。除了少數特別有辦法的軍閥之外,各地軍閥治下的鄉村地方,普遍存在著大大小小的半割據的土圍子,大的占據數縣,小的隻能在寨堡之中對周圍的村莊發號施令。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國民黨南京政府統治的中期才隻能說有所緩解,事實上,直到1949年全國解放,一個正常的普遍性的法律秩序都未能在全國範圍內確立,也就是說,土圍子式的統治狀態,一直或明或暗地在鄉村世界的某些地方存在著。
土圍子是一種很獨特的鄉村權力結構,在它治下的地麵,基本保留著正統中央政權所規定的行政區劃和行政單位,甚至獨霸一方的“寨主”們都有著正式的名義,連他們手中的武裝也都具有民團之類的“正式編製”,而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它們都為能管得著它們的軍閥或者正統的上級政府交糧納稅,提供勞役。但是,土圍子絕不會允許上麵的政權觸角伸到它的圍子裏麵來,大的土圍子縣長即使不是寨主的走狗,也隻能作個擺設,小的土圍子,也將區、鄉長頭銜戴在自己或者自己人的頭上。這些土圍子的武裝有的非常有戰鬥力,甚至不次於軍閥的正規部隊,在蘇維埃時期,肅清蘇區內的土圍子往往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情,紅軍可以打敗幾萬乃至十幾萬國民黨正規軍的“圍剿”,但有時卻攻不下根據地裏的土圍子,那時寧都賴村是一個由地主武裝控製的土圍子,中央紅軍的主力一軍團和三軍團都去攻打過,但屢次失敗,直到第三次反“圍剿”勝利之後,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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