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1/2)

別廷芳的統治,概括起來,大體上有這麽幾個特點,其一,對他武裝集團的成員特別地關照。還在他做小寨主的時候,他對手下的寨勇就非常照顧,十分在意解決他們的困難,缺糧缺錢,隻要跟他打招呼,肯定會得到幫助。比較特別的是,別廷芳不在乎手下的兵有多少劣跡,多少殺人越貨的亡命之徒,隻要投靠到他的門下,就什麽事都沒有,即使再幹隨意殺人的事情,他也會給“罩”住,前提隻有一個,就是要無條件聽他別廷芳的話。坐大以後,他對於手下的軍官和士兵依然高看一眼,給予特別的照顧,餉額都比正規軍高,而且從不拖欠。由於他始終保持兩萬左右的兵力,其中3/4以上還是不脫產的預備兵,所以能始終保證較為優厚的供給。當然,這前後還是有相當的差別,當別廷芳僅僅是個小寨主的時候,他需要依靠非常手段得到發展,於是招納亡命之徒,手下多為敢於玩命的不法之徒,在心黑手狠的黑吃黑較量中,占了上風,一個小魚居然吃掉了周圍的大魚。可當別廷芳成了周圍土皇帝中的大個子的時候,他就轉變了帶兵的指導思想,逐步剔除了手下的那些凶梟之徒代之以老實而忠誠的農民。並吸收一些曾經在外麵做過正規軍團營長的鄉人和族人,來訓練他的民團,比如別光漢是別廷芳的族侄,曾在馮玉祥的西北軍做過團長,被別廷芳拉來以後,他的民團就按照西北軍的方式加以訓練,結果從外觀上看上去頗似西北軍。說明他很賞識這種比較土氣卻規範化的武裝形式。正因為如此,別廷芳能在眾多的土圍子中脫穎而出,既能發展起來,又避免了像他的一些同類那樣,被凶悍的鄉兵頭目反噬。


其二,言出法隨,隨意殺人。當他做老虎寨寨主的時候,正值袁世凱統治時期,雖然各地的寨主都是半獨立的土皇帝,但對於人命大案還是不敢擅自處理,多少還要給縣政府一點麵子,至少不敢隨意公開殺人,但是別廷芳雖然僅僅是個小寨主,卻拿殺人不當回事,在他的“保護區”內,隻要有誰逆了他的意,他就敢叫這個人腦袋搬家。在內鄉境內,哪怕犯芝麻綠豆大點的小錯,都有可能被殺,李宗仁回憶說,別廷芳曾經下令“偷瓜者死”,據與別廷芳共過事的人回憶,的確有僅僅偷掰了路邊的一穗玉米而被槍斃的。此外,還有幾種人即使不犯禁,也該死,一是思想不穩者,二是好打官司者,三是見過世麵但卻好說怪話者。別廷芳的這套動輒殺人的統治法,據他自己說是跟諸葛亮學的,亂世用重典(別廷芳特別喜歡讀《三國演義》),其實,許多並不讀《三國演義》的土圍子的圍主也無師自通地會這一套,一個“殺”字就是他們賴以維護強權統治的不二法門,隻不過別廷芳殺起來格外凶而且毫無顧忌而已。


其三,充當保護人,製定“保護規則”。客觀地說,別廷芳的殺人,並不是完全憑著一己的喜怒率性而為,這樣會令老百姓無所適從,其實反而會起反作用。他的統治,關鍵的一點是必須服從他,他所說過的話必須無條件遵從,而他說過的話也的確算數。別廷芳公開地說,內鄉人隻有兩條路好走,“一條是規規矩矩地聽命於我;另一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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