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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大損失,唯漢奸、土豪劣紳、貪官汙吏、特務分子不在此例。”不久,中央還發出指示,要求各地對贖買政策迅速研究其可行性,並告中央。然而,各個解放區對此意見不一,旋因全麵內戰爆發,此案廢止。
如此一來,本來可以使得土地改革社會震動較少、代價比較小的方案,再也沒有實行的可能,後來這種和平方案反而落得機會主義的話柄,土地改革隻能沿著暴力的路線,一路行進下去。
解放區的土改幾乎是在慶祝抗戰勝利的凱歌聲中就開始了,土改是以“反奸清算”人手的。在日軍占領期間,日本人一般來說是比較喜歡用原地方精英出任偽政權的職務,即使原來不是精英,通過擔任偽職,也有不少人發達起來,其中有偽政府人員,也有偽軍的軍官,這種情況在日本統治比較穩固的東北地區特別明顯,那裏的地方精英和一部分地痞流氓,通過與日本人的合作,或者保住了自己的勢力,或者發了家,成了所謂的“昭和地主”。在這樣的地方,地方精英謀取權勢和財富的方式往往更加缺乏合法性,他們的統治自然更流於非道德化,甚至到了連日本人都看不下去的地步,而農民的生活則更加趨於惡化,普遍低於戰前的水平。日本的殖民統治無疑加劇了原來就已經十分緊張的社會和階級關係,而一般農民對在日偽時期騎在他們頭上的有錢有勢的人們的不滿,由於民族性的道德反感,明顯地更加強烈。所以,隨著日本的投降,中國共產黨在反攻中控製了這些地區,這些附在日本神廟裏的“城狐社鼠”,馬上就麵臨著被清算的命運,事實上,新解放區的反奸清算運動,一經發動,很快就形成燎原之勢。
反奸比較簡單,就是將當過漢奸或者有類似劣跡的地主或者富人打倒,把他們的土地財產沒收分給貧苦農民,而清算則比較複雜一點,既是在反奸鬥爭中對漢奸地主的罪行清算,又擴展為對所有地主在減租減息過程中的一種財產清算。這兩種清算按道理是有著本質區別的,前者是因為喪失了民族道德而導致的沒收,屬於無條件的剝奪,而後者則是由於減租減息過程中佃戶們(其實主要是工作隊)根據減租減息的原則,往上推若幹年,對所謂應該減而沒有減,因而多收的租子和利息錢的一種清理和退賠。但是在運動過程中,除了那些比較著名的大漢奸之外,兩者往往有點混淆不清,雖然後者是經過“算賬”,直算到地主不把土地交出來就沒有辦法退賠所欠農民的賬(多數即使將全部財產都吐出來,也依然欠賬)為止,而前者根本無須這麽囉嗦,直接拿來就分了,但兩者都要經過群眾大會的鬥爭,在相互感染,群情激憤的“劇場效應”作用下,過激行為在所難免,被打死打殘的固然多為曾有漢奸劣跡的地主,但那些在民族道德上無虧,卻為人吝嗇、待人苛刻之輩,往往也難脫厄運。事實上的分田運動,一旦形成氣候,很快就彌漫到了老解放區,按“反奸清算”式的算賬方式,地主剩下已經不多的土地很快失去了,而抗戰時期建立的村政權和農會等組織的負責人也受到了衝擊,因為他們的地位通過政權得到了提升,或多或少的有多吃多占和態度粗暴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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