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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區的“反奸清算”運動,無論對於新老解放區都意味著一場鄉村權力的更替。新解放區發動群眾的組織方式是組織新農會,而新農會的核心則是貧農團,有的地方還組織了翻身委員會和人民法庭,這些新團體很快就在上級派來的工作隊的支持下掌握了鄉村政權,隻是他們行使權力往往習慣於通過貧農團和農會,而不是村公所。在遊擊區和老區,原來在抗戰中建立起來的黨組織和村政權體係在運動中普遍靠邊站了,以貧農團為核心的新農會取代了老農會,村幹部們受到了衝擊,有的地方(主要是老區)貧農團甚至提出“先鬥村幹,後鬥地主”。“貧雇農打江山坐江山”的口號流行之廣,傳布之遠,以至於三番五次地煩勞中國共產黨最高領導出麵製止,但仍然製止不了。事實上,大多數工作隊進村開展工作,往往是拋開村幹部甚至基層黨組織,尋訪最窮的貧雇農,千方百計將他們動員起來,成立貧農團或者貧雇農小組,然後再建立新農會,在這種情況下,不僅地主富農被打入邊緣,就連事實上占人口多數(老區尤其如此)的中農也被排斥在權力中心之外,有的地區新農會甚至除了貧農團之外就沒有什麽人了,數量不少的中農還受到了衝擊,他們的在平均數額以上的土地也被拿去分配,財產和耕畜也受到了一些損失。
當進入1946年以後,國共對峙的局麵已經明朗,內戰迫在眉睫,顯然由於戰爭動員的需要,中國共產黨進一步明確了土地政策,這年的“五四指示”,正式上演了平分土地運動的大戲,盡管這個指示並沒有公開發布,而且土改仍然以清算的名義進行,但實際上各解放區基本上都是在推行平分土地式的“土地革命”。在文件中許諾的種種對於開明紳士和屬於軍烈屬的地主的照顧,在運動的熱潮中實際上很難實現,受到照顧的隻是那些最窮的和敢於鬥爭的人。運動大都以暴力和準暴力的形式進行,基本上是前階段“反奸清算”的繼續,隻不過由於內戰的大規模爆發而變得公開化和白熱化而已。一般情況下,在運動沒有形成氣候以前,即使是可以看到美好前景的貧雇農也難以出頭鬥爭,一旦運動開展起來,形成某種特別的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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