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毛澤東與建國初期的社會經濟改組和國民經濟恢複(3/6)

樣,持續50多天的物價上漲風,到11月26日開始回落下來,而我們則獲得了控製市場穩定物價的主動權。雖然,1950年春初,物價再次出現波動,但自3月以後,全國財政收支已經接近平衡,市場物價趨於穩定。以同年3月的批發物價指數為100計算,12月下降為85,翌年12月為96.4,到1952年12月為92.6。曆史的事實表明,我們在經濟戰線上取得了第一個大戰役的勝利,國民黨反動派惡性通貨膨脹的後遺症迅速消除,上海等地市場上的金融投機活動基本肅清,建國初期財政經濟的主要困難已被克服。我們在不到1年的時間裏,把形勢險惡的市場物價穩住下來,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奇跡。原上海申新紡織公司總管理處總經理榮毅仁事後表示,中共此次不用政治力量,而能穩住物價,給上海工商界一個教訓。他說:6月銀元風潮,中共是用政治力量壓下去的,此次則僅用經濟力量就能穩住,是上海工商界所料不到的。天津商人解放以來在物價風潮上經過了三波三穩,經驗多,不敢過分冒險,能適可而止,結果無大損失。


穩定市場,控製物價是同全國財政經濟實行統一管理相結合進行的。隻有實現了財政收支平衡,才能從根本上製止通貨膨脹,穩定金融物價。平衡財政收支,首先要統一全國財政經濟管理工作。


在財政經濟管理問題上,從抗日戰爭開始至1949年的12年間,根據當時解放區的實際情況,黨曾采取在政策上統一領導、在業務上分散經營,這是必要的,工作是有成績的。但是,隨著全國大陸的解放,全國在地域、交通和物資交流與貨幣等方麵已經陸續統一了,而就財經工作的全局來說,基本上仍是分散經營的,因為財政的收入並未規定統一管理的辦法,隻統一支出,未統一收入。這種情況在剛剛建國的時候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能繼續停留下去。否則,勢必繼續額外增加通貨的發行,引起金融物價的波動,給資產階級的投機資本以可乘之機,影響人民的生活,妨礙整個國民經濟的恢複和建設。所以,“財經工作要從基本上分散經營,前進到基本上統一管理。”


黨中央和人民政府適時地采取一係列重大的步驟,解決統一財政經濟這個關鍵性的問題,為實現國家財經狀況的根本好轉而努力。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1949年12月2日舉行第四次會議,集中研究財政問題。會上,陳雲作了《發行公債彌補財政赤字》的報告,指出政府的財政支出與收入之間,大不相符。為了彌補赤字,暫時不能不依靠發行鈔票。1950年政府的財政情況“一定比今年好得多,但赤字仍舊很大。”由於人民遭受了10多年惡性通貨膨脹的痛苦,即從1937年6月至1949年5月,國民黨統治區的紙幣發行量增加了1400多億倍,物價上漲了85000多億倍。現在,全國人民希望政府即使在困難中,也要設法使金融物價比較地穩定一些。“考慮到人民的這種希望,在政府的財政措施上,不能單一依靠增發通貨,應該在別的方麵尋找出路。”為了減輕通貨膨脹對國家經濟建設和人民生活的影響,“政務院提請中央人民政府發行一次公債。這種公債的購買與付還,都以折實計算。5年之內,保證承購人分期得到可靠的本息。”“這種公債的作用,在於彌補一部分財政赤字。”在全國經濟困難的情況下,人民購買公債的負擔,比起因增發鈔票、幣值下跌所受的損失來說,是比較小的。“所以從全體人民的利益說來,發行公債比之多發鈔票要好些。”我們需要經過一過一個恢複和發展經濟的艱難過程,政府財部的,必然成為人民的困難和負擔,但這是勝利中的困難,有報償的負擔。我們國家的經濟和財政情況,將必然一年勝過一年。薄一波在會上作了《一九五0年度全國財政收支概算草案》的說明,其基本精神是保證力爭勝利,逐步恢複生產;量出為入和量入為出兼顧,取之合理,用之得當。它的實施,對於穩定物價安定民生起了積極的作用。


正確地提出實行全國財政經濟基本統一管理的方針和原則。在1949年12月,關內幣製已經統一,全國匯兌、交通運輸已經暢通,實行財政、稅收、公糧、貿易及各主要經濟部門管理的基本統一,已經是必要的和可能的了。雖然在工作上有許多困難,但如不作基本統一,則困難程度、為害之烈將更大。12月28日,由陳雲起草並以他和薄一波名義複華東財委,並發中南、西南、西北等大區財委的電報明確地提出:“財政經濟要統一管理”的方針。同時,正確地分析了統一與分散的利害得失。陳雲指出:“我們認為,實行統一所遇到的困難小,為害亦小;由不統一而來的金融、物價風潮的困難大,為害亦大。因此,應該克服統一中可能出現的小困難,避免由於不統一而產生的物價混亂等大困難。”在統一的方針下,管理上堅持先大公後小公的原則,保證中央能夠確實掌握公糧和稅收的收入。


為了實現全國財政經濟的統一管理,1950年2月13日至25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北京召開全國財政會議。這是在建國以後財政經濟工作的一次重要的會議。會議主要討論了統一財經、緊縮編製、現金管理和物資平衡等重大經濟問題,決定節約支出,整頓收入,統一管理全國財政經濟工作,以實現國家財政收支平衡、物資供求平衡和金融物價穩定。會前,陳雲、薄一波在向黨中央的報告中提出糧、稅由中央統收(地方稅劃歸地方一部分),首先保證野戰軍的供給。要建立國庫,人民銀行為建庫的主要負責機關。保證稅款入庫,勢在必行。報告指出“現在問題的中心是,多收稅少發鈔票,還是少收稅多發鈔票?路子隻有這兩條。”不是多收便要多發,此外別無出路。有人要求少收,而又要物價穩,這辦不到。收稅和發鈔這兩者比較,在可能限度內,多收一點稅,比多發鈔票,為害較小。有人主張以“溫和的”物價上漲刺激生產是不妥當的,物價波動隻能打擊生產,使經濟停滯,是後退的辦法。少發鈔多收稅,負擔是重了一些,但物價平穩,經濟逐漸發展,則不失為一種前進的辦法。報告還強調糧食、紗布是市場的主要物資,我掌握多少,即是控製市場力量之大小。力量不大不能應付遊資衝擊。因為遊資突擊的重點,是滬京津三地,其突擊的物種是糧、布。這些問題都是全國財政會議討論的主題。這次會議確定1950年財經工作總的方針,要集中一切財力物力,統一使用於最必要的地方,以便軍事上消滅殘敵,經濟上重點恢複。陳雲在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提出:“為了戰勝暫時的財政困難,在落後貧困的經濟基礎上前進,必須盡可能地集中物力財力,加以統一使用。我們是有困難的,但是我們是有希望的。隻要我們把力量集中起來,用於必要的地方,就完全可以辦成幾件大事。決不應該把眼光放得很小,淩淩亂亂地去辦若幹無計劃的事。”根據上述的指導思想,會議決定在統一全國財經工作方麵要做到:統一全國財政收支,統一全國公糧,統一全國稅收,統一全國編製與供給標準,統一全國貿易,統一全國現金管理。要努力實現財經平衡,要求做到收支平衡和物資平衡。


根據全國財政會議討論的意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先後作出並頒布了《關於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以及《關於統一管理一九五0年度財政收入的決定》、《關於統一國家公糧收支保管調度的決定》、《關於統一全國國營貿易實施辦法的決定》和《中央金庫條例》等。這些文件的主要內容是統一財政收支,統一物資管理。重點在統一財政收入,即國家的主要收入,如公糧、稅收及倉庫物資的全部,公營企業的利潤和折舊金的一部分,統歸國庫。沒有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的支付命令,不能動支。這樣,就保證了國家收入的統一使用。此外,國家支出要統一製度和遵守節省原則,全國國營貿易機構資金、物資的運用調撥,集中於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這一切都是為了“要集中財力於軍事上消滅殘敵,經濟上重點恢複。”


陳雲指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3月3日作了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這個決定,對搞好財政經濟的管理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措施。為了保證上述決定的執行,中共中央於3月3日專門向各級黨委發出《關於保證統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通知》,中央在通知中指出:“過去各解放區被分割的狀態,已經完全改變,全國在地域、交通及物資交流與幣製等等方麵已經統一。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項目不作統一的管理和有計劃的使用,則非但不利於國家的財政和統一,且將嚴重影響人民的經濟生活與妨害國家的恢複和建設。”因此,對這種不統一的局麵,“必須切實地加以轉變”。中央的通知還指出:“政務院這個決定是完全正確的和適時的,各級黨委必須用一切方法去保障這個決定的全部實施。”財政情況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國家經濟和人民生活。統一國家財經工作,將不僅有利於克服今天的財政困難,也將為今後不失時機地進行經濟建設創造必要的前提。上述決定和各項措施的執行,有效地促進了全國財經工作的統一管理,扭轉了財經困難的局勢,為經濟的重點恢複和建設打開了新的局麵。


平衡財政收支,穩定金融物價,統一財政經濟是全黨全國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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