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製度的確立(1)(3/5)

發展到100萬個的計劃。不久,毛澤東從南方考察回來,主張修改計劃,加速發展。擔任農村工作部部長的鄧子恢不讚成改變計劃,認為合作化運動應與工業化速度發展相適應,不宜發展過快。毛澤東認為鄧子恢和中央農村工作部思想右傾。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第三個階段,也是農業合作化運動迅猛發展時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開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毛澤東在會議上作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該報告在回顧和總結了建國以來黨的合作化方針和實踐結果後,對鄧子恢進行了嚴厲批評,認為在合作化問題上,鄧子恢及有些人像小腳女人一樣,已經落在了群眾運動後麵。毛澤東提出:農業合作化目前不是“下馬”問題,而是趕快“上馬”的問題。鄧子恢在毛澤東批評後發言,表示擁護毛澤東的批評。以此為標誌,中國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進入高潮。


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國大多數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級農業生產合作,實現半社會主義合作化。1956年1月,毛澤東主編並親自寫了兩篇序言和大量按語的《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公開出版,進一步推動了農業合作化運動。隨後,農業合作化運動急速發展。到1956年底,參加初級社的農戶占總農戶的96.3%,參加高級社的達到農戶總數的87.8%,基本上實現了完全的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了由農民個體所有製到社會主義集體所有製的轉變。農業合作化速度之快,甚至超過了毛澤東的估計。至此,基本完成。原來計劃用三個五年計劃完成的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現在不到一個五年計劃就提前完成了。


二、私營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迅速完成


對私營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可謂是三大改造中的重頭戲。中國的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大致經曆了兩個不同階段。1949年至1952年為第一個階段,在這個階段,黨和政府基本上是根據《共同綱領》提出的“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和在國營經濟領導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對私營工商業實行“利用、限製、改造”的政策。1953年到1956年為第二階段,在這個階段,黨和政府對私營工商業的政策是以“改造”之名行“消滅”之實,即通過“公私合營”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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