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新法怎麽搞?(二合一)(2/5)

br> 對他們而言,很久以前伊斯蘭教義不僅僅是一種宗教教義,同時也曾經作為一種法律體係被運用。


土耳其人在接受伊斯蘭教的同時,也把它作為法律在將近400年的曆史中慢慢被接受了,這裏就不得不提到塞大帝現在所在的奧斯曼帝國了。


作為伊斯蘭國家的奧斯曼帝國,以伊斯蘭教為國教,在廣大地區適用伊斯蘭法。


從9世紀中葉開始,由於土耳其在進入阿拉伯伊斯蘭世界並且開始定居,接受伊斯蘭法律也成為了必然。


長達六百年的遺留不是凱末爾能夠一手抹去的,今天埃蘇丹能夠一直穩坐釣魚台就是宗教對於土耳其人影響最好的寫照,而這恰恰是奧斯曼帝國的遺留。


塞大帝穿越前也會把土耳其喜歡認野爹這件事拿來嘲笑,畢竟一上來就十幾個爹,跟報菜名一樣,看著就想笑。


或許其他的爹可以說確實是野爹,但奧斯曼帝國對於土耳其卻又有不同。


近代以來巴爾幹諸民族或者說所有原先處於奧斯曼帝國統治下,最後獨立的民族其實是一個新的產物。


無論這個民族在被征服前是否存在,在奧斯曼帝國漫長的統治中,他的民族認同都遭到了嚴重的破壞。


幾乎所有奧斯曼帝國治下的民族,他們的獨立過程都可以看作是一個民族再建構的過程。


而這之中最為特殊的是土耳其人,他們說是獨立,似乎又不想忘卻繼承。


這是因為他們與奧斯曼帝國之間的聯係比所有其他的國家都要深。


這一點同樣體現在法律上。


在凱末爾於安納托利亞這片土地上建立土耳其共和國之前,奧斯曼帝國時代的法律和行政設置結構對今天土耳其法律根源的影響是潛移默化的,


所以奧斯曼時期的法律結構對今天的土耳其法律人士來講是最重要的典範。


這片土地上的法律到奧斯曼時期結束為止,幾乎都是單純的伊斯蘭特征,在六百多年的過程中幾乎沒有改變。


可以說,對奧斯曼帝國而言,官僚政治中波斯語和古圖覺(避免出事,懂得都懂)語是他們的生活語言,但是阿拉伯語卻是他們的法律審判語言。


伊斯蘭法律的源泉就是《古蘭經》,它規定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麵麵。當時全部法律都是依照古蘭經和伊斯蘭的法典來規範的。


伊斯蘭法律的根源由4部分組成,分別為:古蘭經(kur’an)、撒那經(Sünnet)、讚美神的詞( cma)、個人意見和觀點( tihat)。


這四個組成部分中,前兩個是不容爭執的。


伊斯蘭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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