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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14)(1/3)

社會經濟方麵,他首先在俘虜的大量原各州縣官吏中挑選出了一些口碑不錯的官吏,讓他們重新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畢竟,天道軍打仗雖然是一流的,但在管理州縣上卻是毫無經驗,管理州縣看似簡單,其實卻是繁瑣的事情一大堆,而這些人常年任職各州縣衙門,各項管理工作都是手到擒來,鄭飛本著人盡其用的原則,還是吸收了一些原官府官吏為己所用。


其次,鄭飛立刻下令廢除或減少了許多大宋製定的繁雜稅目與苛捐雜稅,諸如製錢稅、月樁稅,科配稅等等,隻保留基本的一些稅種,比如田租稅,鹽稅。但即便是繼續收的稅,也比大宋規定的稅率降低了許多,也更加公正公平了許多,就拿田租稅來說,大宋規定每畝糧收稅一鬥,看似不多,其實變相加收的法子卻是花樣繁多,層出不窮。例如百姓在交了稅糧後還要交“耗米”稅,所謂“耗米”,就是為了彌補糧食在運輸過程中的損耗而加收的糧食,這個“耗米”的水分就大了,一般是官吏說是多少你就要多交多少,普遍會加收五六成,甚至兩三倍也不少見,比如一名百姓需要交糧一石,等算上耗米,實際卻要交一石半甚至兩石。又例如官府在收稅糧中所使用的“大鬥”,裏麵也有玄機,按規定,將大鬥盛滿就是一鬥,便是一畝田需要交的糧食,但在實際操作中,官吏們所用的“大鬥”卻是故意做的比標準大許多,這一鬥下去,少則多收五六成,多則可達兩鬥,百姓明知不公平,卻是敢怒而不敢言。諸如這樣的花樣還有很多,等百姓再交完其它的苛捐雜稅,每年的收成能真正留在自己手中的已是所剩不多,趕上收成好的時候,每畝糧產能多一些的時候還能維持下去,若趕上年歲不好,收成一般的時候,簡直就是已經揭不開鍋了!


針對這種情況,鄭飛下令糧稅依舊按每畝一鬥來收,但不再收耗米稅,同時嚴格按標準來製作並使用大鬥,寧可少收絕不多收,再加上廢除或減收的稅種,百姓的負擔立刻減輕了一大半,瞬間贏得京東西路百姓一片交口稱讚,也激發了百姓種糧的積極性。


緊接著,鄭飛又給予了各州百姓一份實實在在的大禮!那便是掀起了一輪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首先,鄭飛下令所有人必須提供合法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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